关于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的通知


2024年04月03日 

全体研究生:
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管理,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。现就有关研究生校外住宿的纪律和要求再次明确通知如下:

1、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居住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履申请备案手续,提交《校外住宿审批备案表》(附件1)。备案表由学生本人填写,并注明在外住宿理由、住宿地点需精确到门牌号、本人联系方式、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,经家长(监护人)签字同意导师审核签字,学院审批备案。

2、提交《校外住宿承诺书》(附件2):由本人填写,并签字按手印

3、每次申请外宿时间段仅限一学年期满后,若还需在外居住应重新申请若本学年内有变更,需及时向学院报备

4、根据上级要求,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应避免C级、D级危房,或位于行洪河道或易发泥石流、山体滑坡、地面塌陷等危险区域。C级危房: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局部出现险情,构成局部危房。D级,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房屋整体出现险情,构成整幢危房。

5申请时间:原则上每年9月开学第二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;本次申请办理时间为2024年410-12;若学年内中途因必要原因需要在外住宿的可及时办理。办理地点:7-714。办理时需提交附件1、附件2。

6、所有申请在外住宿学生,均需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外住宿;未经审批报备,擅自在外住宿者按学生违纪处分与申诉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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